各有关学院、学科、研究生导师、201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于2014年11月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开题的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开题内容和实施办法详见《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
2、参加本次开题工作的学生范围为2013年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程序及基本要求
1、本次开题工作由各有关学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各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并审核各项材料;
2、硕士研究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1);
3、各学院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论证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撰写计划进行提问,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修改意见,或重新开题的要求;
4、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论证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即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5、各学院的开题工作须在2014年11月最后一周前完成;
6、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在第四学期初重新申请开题。
三、其他事项
1、研究生开题报告专家论证小组由3-5名相关学科方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研究生的第1导师一般不担任组长;
2、校外兼职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开展本次开题工作,专家论证小组原则上由3-5名相关学科方向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
3、请各学院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后交至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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