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799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30日 14:55

各有关学院、硕士点、研究生导师、2014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4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4级硕士研究生和指教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更科学、严谨、合理的制定2014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现启动2014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课时间

初选时间:即日起至2014115日;

补选(改选)时间:1110日至12日。

二、选课方法

1.登陆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身份为“研究生”,账号为学号,初始登陆密码为个人生日(身份证号7-14位,建议登陆后在“系统设置-修改密码”一项进行维护);

2.点击“教学管理-学生培养计划”,选择2014级培养方案并提交;

3.根据与研究生导师沟通后制定的课程修读计划,添加研究生培养计划;

4.依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应选学分,进行已选学分审核,在各课程类别满足最低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必须满足总学分要求(各学科、专业学分要求见培养方案);

5.选课确定后保存个人培养计划,已选学分达到应选学分标准者可进行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提交后个人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更改,请务必认真审核个人选课计划;

6.打印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核,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院汇总后于1114日前报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备案。

三、补选和改选

1110-12日,研究生可以登录“教学管理-学生课程表”查看选课结果,如果课程标识为“未开课”表明选课人数不足4人,未达到开课标准,需进行改选。 

1.选课原则:课程如需改选,原则上应在培养方案内选择。如因某种原因必修课无法开出,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与学院审核、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同意,可在一级学科或相关领域内选择。专业选修课如需改选,经导师同意,可跨学科选修1-2门。

2.操作方法:根据系统提示,查看需进行改选的课程,在“教学管理-未能开设的课程”一项进行改选,跨专业选课者,应同时选择课程类别。操作完毕后进行提交。

四、选课学生名单查询

研究生选课工作结束之后,1114日起,任课教师可上网下载、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者,须经学院同意后到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备案;

2.课程修读结束未获得学分者(含选修课)须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

3.研究生选课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4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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