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关于建立2015届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的通知》(辽学就【2014】80号)文件精神。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台账对象
1.2015届全日制辽宁籍毕业生(报考生源地为辽宁省)。
2.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或残疾人家庭。
二、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提供学生本身身份证(正反面)1份,本人签字。
2.提供《低保证》、《残疾人证》、《低保边缘户证》或其他县(区)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1份。(如不是本人证件需提供能证明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
3.证明日期为2014.1.1之后,证件需通过2013-2014年检。
申报日期为2014年11月18日前。
(二)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后于2014年11月19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力 84762835
附件:2015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台账报送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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