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15届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的通知
浏览次数:2308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14日 16:01
 

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关于建立2015届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的通知》(辽学就【201480号)文件精神。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台账对象

1.2015届全日制辽宁籍毕业生(报考生源地为辽宁省)。

2.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或残疾人家庭。

二、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提供学生本身身份证(正反面)1份,本人签字。

2.提供《低保证》、《残疾人证》、《低保边缘户证》或其他县(区)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1份。(如不是本人证件需提供能证明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

3.证明日期为2014.1.1之后,证件需通过2013-2014年检。

申报日期为20141118日前。

(二)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后于20141119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力          84762835

 

附件:2015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台账报送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4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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