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文件
大海大研发[2015]3号
|
关于2013级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毕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2013级在职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大连海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对在职研究生修学年限的规定,学校将于2015年10月对2013级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11-12月由各学院组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召开会议审核学位申请,并报请辽宁省学位办公室审准。
请2013级在职研究生及指导教师核查是否完成规定修读学分,准备论文开题报告、预答辩和学术规范检测等相关材料,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盲审”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看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栏中的“关于公布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的通知”)。请有关学院负责审核,并统一将相关材料、汇总表(附件1、附件2)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wb@dlou.edu.cn。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等文件中明确要求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管。请各有关学院、专业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好关。
研究生学院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