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考生缴纳学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1446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6日 20:50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结束,经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复试选拔,成绩合格,按照成绩排名,以下考生拟录取为我校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请拟录取考生务必于2017年4月22日15:00前将第一年学费(法律硕士10000元,翻译硕士10000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交到大连海洋大学计财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学校将视考生交费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正式录取名单。

 

开户单位:大连海洋大学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汇款帐号21201500400050000272(汇款单备注中务必注明:“姓名+“2017研究生新生学费”字样)

校计财处地址:行政楼一楼(校门口南侧靠海边);电话:0411- 84762676

下一条: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