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大连海洋大学中泓鑫海奖学金的通知
浏览次数:3396   添加时间:2014年9月16日 12:19

各相关学院、硕士研究生:

奖励大连海洋大学品学兼优学生,鼓励他们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可用之才根据《大连海洋大学中泓鑫海奖学金章程》,现开展2014年度中泓鑫海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奖学金名额及额度

一等奖学金5名,3000/人;二等奖学金10名,2000/人;三等奖学金15名,1000/人。

二、        二、奖励对象和范围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各专业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及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

三、        三、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0%(含50%)、无单科不及格、学年内无纪律处分。

2.研究生以前三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学院根据相关学院专业和学生人数,按比例由各学院分别推荐研究生40人做为候选人。经研究生学院分别审核后,由理事会通过评审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及等级标准。

  五、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报中泓鑫海奖学金的研究生于91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并提交外语、发表文章等支撑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英语六级、日语、俄语国家考试(含国际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六级成绩合格分数为710*60%=426);

2.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申请前,提交论文刊物、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等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日常表现由研究生学院团委出具证明材料。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以下事项:

A.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并计算申报学生的量化成绩;学习成绩查询及核算办法与评先进个人相同

B.审核完成后将学生上报材料原件返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C.9月24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纸制和以excel格式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的研究生申报材料复印件报研究生学院办公室。

七、       七、名额分配:

学院(专业)名称

奖学金申请人数

水产与生命学院

21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含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

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5

理学院

1

研究生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6

合计

40

 

 

 

 

 

 

 中泓鑫海奖学金理事会

  2014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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