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毕业研究生答辩事宜的通知
浏览次数:2925   添加时间:2015年5月15日 16:50
 

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2015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大连海洋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行事历》的规定,现将2015届毕业研究生答辩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在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后,由学院集中组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5-7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原则上论文评阅人应为答辩专家组成员,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企)业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一律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所有学院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请于65日前完成。

2. 根据教育部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联合培养,故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完成,在完成答辩申请表及相关答辩材料(材料列表见附件1、附件2)时需填写两位指导教师。

3. 各学院上报答辩材料要求请详见“附件1-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说明”及“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说明”,答辩档案材料较多,请各学院尽早着手收齐、整理材料,答辩材料连同《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起612日前上报至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发送到xwb@dlou.edu.cn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5515

附件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所需材料说明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3:答辩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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