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通知
浏览次数:1446   添加时间:2014年5月14日 08:30

关于组织2014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通知

各学院、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2014届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除参加盲审的研究生之外,所有将于本年度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由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位副教授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其中1名应为校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审意见返回后,应给研究生留有一周时间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应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送出和收回,申请人本人及导师不得参与,论文评阅人应对申请者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两位评阅人对论文若无异议,方可组织答辩。评阅人如一人持否定意见,须增聘一名评阅人再评。若两位评阅人都持否定意见(包括增评阅人),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允许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

评阅书收回后由各院(系)自行保管,答辩后随研究生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研究生学院

2014514

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

大连海洋大学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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