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454   添加时间:2014年4月11日 08:45

各学院、学科(方向)负责人、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毕业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办法》(见附件1),现就2014年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首检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418日;

2、首检未合格的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截止时间为55日。

二、论文要求

1、要求提交word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用“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后三位_姓名”命名, 如:082801_009_张三.doc,二级学科代码见附件2

2、提交论文内容只留下:封面(题目)、摘要与关键词(包括中、英文)、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四部分,将其它部分如目录、符号说明、致谢、附录等部分删除。对于不按要求提交论文引起的复制率超标后果自负。

三、其他要求

1、研究生学院只对已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进行检测,且只对各学院进行集体检测,不受理研究生个人送检的论文。

2、申请检测的研究生应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信息表》(只需电子版,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3、各学院务必在上面规定时间内提交送检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信息表》(电子版,只交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的总表)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版)

4、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办法》的要求,首检结束后根据检测结果做如下不同处理:

1)检测结果低于15%的视为通过检测,可正常送审及答辩;

2)检测结果在15%-30%之间的研究生应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审核表》,经指导教师、学科负责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参加论文答辩,并在答辩完成将该表后与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学院存档;

3)检测结果在30%50%的应限期修改后复检(复检截止时间为55日),复检结果低于30%的研究生应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审核表》, 经指导教师、学科负责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参加论文答辩,并在答辩完成将该表后与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学院存档;仍高于30%的研究生半年之内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4)检测结果高于50%的研究生半年之内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4411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

附件2-专业代码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信息表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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