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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温度的生态作用 第二节 水生生物的极限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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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生生物的极限温度------水生生物对极限温度的适应
  1.生理适应:
  (1)物种生存的极限温度不是固定的,如果缓慢地逐步变温,则有机体常能在原先不能生存的温度中存在一定时间。食蚊鱼-实验如下,按每小时降温3 ℃,由25℃ 降到16℃ ,可见食蚊鱼的耗氧量降低,但生活正常,如由25 ℃降到10℃ ,耗氧量降低,且2~3天鱼就死亡,如果由25 ℃降到16℃ 养23天(16 中)后再由16℃ 降到10℃ ,未见有2~3天内鱼死亡现象,鱼可活40天,最后仍死亡。
  (2)同一种动物的耐温能力与栖息地的基础温度或驯化温度密切相关,原先在较高温度中驯化,其温度上限较高,在较低温度中驯化的则温度下限较低。如用金鱼作的试验:

表4-1  驯化温度对金鱼的影响(℃)

驯化温度

未死

半死

全死

1~2

26.5

28

30

10

29

31

33

17

32

33

35

35

 

41

 

  一般用半致死温度(LT50)作为温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