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表的通知
浏览次数:1372   添加时间:2014年5月22日 08:15

关于毕业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毕业研究生:

2014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在即,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在2014528日前将《答辩申请表》(附件1)、《答辩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除修完规定学分、各培养环节合格外,还应注意:

1、学术型研究生应在校期间以第1或第2作者且第1署名单位为大连海洋大学,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供1项以上(含1项)研究成果(以科研成果、专利证书为准),方能授予学位。不能满足该项要求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答辩。若答辩申请时论文已录用但尚未发表,则需要提录用通知书,且通知书上应明确写明第一署名单位名称(参照附件3或附件4形式)。目前录用通知书不符合该项要求的,请尽快联系编辑部重新开俱录用通知书。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以前三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学术论文暂不做要求。

研究生学院

2014-5-21

附件1-硕士答辩申请表

附件2-答辩申请汇总表

附件3-参考稿件录用证明1

附件4-参考稿件录用证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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